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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询问+从业制度限制 “一号检察建议”这样“没完没了”抓下去

【字号:    】        时间:2020-10-19      

   [司法保护] 当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司法机关如何第一时间掌握证据、抓住坏人?因为未成年人对性知识的匮乏,加上心理遭受创伤又怕遭受打击报复,对案发经过的描述往往顾虑重重、三缄其口,使侦查工作陷入困境。为了提高一次询问比例,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潜江市检察院启动“一站式”询问未成年人被害人模式,并联系专业心理专家,一同帮助被害人走出阴霾。

    什么是“一站式”询问?9月8日,侵害未成年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在潜江市中心医院外科楼三楼妇产科挂牌成立,兼具询问、心理疏导、人身检查等功能,最大程度的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同步进行。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实行一站式取证,保证有效惩治犯罪。为进一步贯彻最高检文件精神,2020年5月,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妇联、市中心医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件“一站式”取证机制工作意见》后,市检察院开始筹备协调办案中心建设,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源头防控]如何降低未成年人被侵害可能性,实现源头防控?近年来,市检察院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上升趋势,除了从严从重打击以外,还要尽可能将危害因素扼杀在摇篮。从业制度限制将坏人隔绝在校门之外,禁止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

今年9月下旬,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明确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查,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同时,还要求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各类组织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在职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查询发现其具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继续从业。

《工作办法》出台以后,潜江市检察院已于近日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对今年新招考的260余名教职员工进行了入职前的相关记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