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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首例: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

【字号:    】        时间:2021-07-26      

  为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转换为检察实践成果,进一步规范“暂减假”监督案件的办理,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透明度,7月22日,潜江市检察院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举行了公开听证。 

改变办案方式,找准工作痛点

  本案当事人蒋某因身患精神疾病而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争论焦点在于当事人蒋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时,认为当事人蒋某存在一定社会危险性,不宜适用非监禁刑。

  “我们不能‘坐堂阅卷’,完全以司法鉴定意见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社会评估意见来下结论,必须要实地走访调查。对于蒋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需要听取各方意见。”办案检察官黄文灿说。检察官深入社区了解蒋某的社会表现情况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并实地到其家中走访,核查是否具备监护条件。经调查,蒋某家具备监护条件,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会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社会参与

  在公开听证会召开前,该院通过“潜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了检察公开听证预告,公布了听证案由、时间及报名条件和方式,邀请广大群众报名参加听证,提升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听证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当事人辩护律师参加听证会,使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拿出更加精准的检察意见。两名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听证会公平公正。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具体案情、归纳焦点,重点对走访调查情况进行阐述,现场释法说理。听证员针对案件焦点对蒋某监护人、司法行政机关代表进行提问。休会期间,听证员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围绕该案当事人蒋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了评议。

  “对蒋某暂予监外执行更有利于其病情的治疗,不仅体现了司法温度,同时还给了这个家庭生活的动力和希望,我们建议监护人在以后的生活中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对蒋某进行治疗,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要共同做好蒋某的社区矫正工作。”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蒋某的情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规范听证程序,打造公开听证的“样板间”

  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的同时,要规范办案程序,让公开听证规范化、标准化。潜江市检察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在公开听证准备环节,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听证方案,确定了听证会参加人员、听证会议题等事项,并规范履行了告知程序;在公开听证会现场,向每名听证员发放了《公开听证会评议表》,听证员们在评议表上填写了对案件的评议意见以及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在听证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不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着力打造公开听证的“样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