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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切莫让非法倒卖银行卡的黑手伸向纯净校园

【字号:    】        时间:2020-11-26      

  从一个“校园贷”“套路贷”的受害者变成非法倒卖银行卡“四件套”的犯罪份子,最终害人害己,身陷囹圄,郭宇(化名)的前车之鉴值得大家警醒!

  郭宇本是一名高中在校生,因替人担保被高利贷追债,便“以贷还贷”,短短四个月共欠下15万元高利贷。

  在结识社会青年雷云(化名)等人后,得知买卖银行卡有利可图,于是便在校内找年满18周岁的同学低价收买银行卡(“四件套”包含有实名登记的电话卡、银行卡、网银u盾、身份证照片),转卖给雷云等人,从中获利。

  2020年7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雷云、郭宇等人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同年8月,潜江市人民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被告人郭宇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到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当前买卖银行账户渐成黑灰产业链,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准了以学生为主的年轻群体,以兼职、收购为由,赚点快钱为诱饵,引诱这些群体持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出售、出租,或者教唆在校学生骗取同学、亲友的银行卡用于倒卖。这些银行卡被用于洗钱、电信诈骗及其他新型网络犯罪活动后,不少人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令人惋惜。

  检察官提醒:不要为蝇头小利出售银行卡,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就是犯罪行为!近期有不少青少年、在校大学生因一时贪念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或是贩卖银行卡赚差价,会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被盗、被列入不良信用用户受到惩戒,且这些银行卡绝大多数落入到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手中,或是用于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银行卡主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