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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06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7日在潜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面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带来的全面挑战,市检察院坚决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紧跟市委锐意改革促发展的铿锵步伐,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守“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基本要求,忠诚为民、追求公正、精进有为、清廉崇德,为潜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我们坚持理念先行,把“业务工作必须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精准监督”“智慧借助”“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司法检察要求融入办案。我们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的能力显著增强。我们始终把监督办案作为立身之本,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的效能不断提升。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日臻完善。我们持之以恒打造过硬检察铁军,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加充足。

五年来,市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汉江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36个,1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人被评选为全国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5人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60余人获得省、市级表彰。

一、聚焦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潜江建设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努力推动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尽锐出战,专项斗争期间起诉李义兵、李义军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付琪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汪大海等6人恶势力犯罪等涉黑涉恶案件8件114人追捕18人,追诉漏罪、漏犯13人。强化“伞网清除”,移送“保护伞”和犯罪线索30余条,8人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追究。注重“打财断血”,逐案提出“黑财”处理意见,引导侦查机关“按图索骥”,查封扣押冻结1.8亿余元财产。深化“行业清源”,针对行业监管漏洞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坐大成势。对丁某等人强揽工程、寻衅滋事、威吓村民等涉嫌恶势力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快捕快诉。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批捕425人,起诉1365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1]、诈骗、传销等侵财犯罪,起诉711人。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毒品犯罪,311名涉毒人员被送上审判席,4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因涉毒被监督重新收监,助力营造清朗社会空间。对200余件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办理一起特大持刀抢劫网约车司机案件时,依法追捕主要犯罪嫌疑人方某,使得该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得到法律追究,该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弥足珍贵。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检察蓝”化身“志愿红”,投入1500余人次开展入户登记、物资发放、病人转运、执勤值守等工作。坚决维护疫情期间社会秩序稳定,办理各类涉疫刑事案件21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的谢某等人非法狩猎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加强监管场所安全检查,对400余名出所人员“必审必谈”[2],以最严最实措施全力配合做好出所人员衔接安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远程提讯216次,依托中国检察网办理信访案件86件,为律师提供网上异地阅卷服务34次,做到疫情防控和办案两不误。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惩处为要、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的原则,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1件85人,协同关部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惩治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活动的人员以及予以配合的有关行业从业人员,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供应链,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案件125件。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市金融犯罪特点,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推动开展金融风险排查专项整顿。深入社区和企业进行反诈宣讲30余次,帮助群众守好“钱袋子”

二、聚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我们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2件280人。在办案时,不是只从方便办案的角度来推进工作,而是更多地从企业生存发展的视角来考虑问题,坚持对涉及企业和管理人员的210件刑事案件进行详细的社会调查和评估,不捕不诉涉企人员112人。对于涉企公益诉讼案件,不是直接提出关停的监督意见,而是针对性地督促整改,共使得62家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坚决不因办案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办理的某企业涉嫌串通投标不起诉案荣登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案例“红榜”榜首,在全省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对受理的401件涉营商案件进行标注,实现快速分流办理。制定涉营商案件办案指引和工作提示函,实现全程“自动”引导办案,被《检察日报》刊载推广。坚持上门问需,提供法律服务和宣讲500余次,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20余份,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合规经营。

助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重点打击涉及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业态的犯罪活动,依法批捕侵犯茅台”“卡地亚”“宝格丽”等知名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的犯罪44人,起诉52人。办理的孙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创新十大典型案例”。审慎办理涉创新案件,谨防把一般违法违纪问题作犯罪处理,不捕不诉42人,切实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倾力决战脱贫攻坚。为定点帮扶村筹措帮扶资金100余万元,协调解决医疗、危房改造、就业等问题86个,所有包保贫困户全部按期脱贫。积极履行刑事追诉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20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0余万元。严厉打击涉农犯罪,起诉45件78人。对丁某扰乱小龙虾交易市场的诈骗犯罪,依法从严打击,维护“潜江龙虾”品牌形象。深入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工作,围绕农业生产安全,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没收假农药500余公斤,推动创建全国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示范门店10家。

全力促进绿色发展。依法批捕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5人,起诉5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3件。联合荆州、荆门等地检察机关共同会签文件,建立健全长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深化恢复性司法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在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建立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基地,对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在基地补植复绿。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人在汉江放流200余万尾鱼苗。

三、聚焦推动源头治理,着力促进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市域治理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注重结合办案推动源头治理,为提升潜江治理现代化水平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针对犯罪类型更多地向轻微刑事案件变化的特点,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不捕549人,不诉304人,不捕不诉率逐年提升,2021年分别为25.9%,19.1%,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度融入道路交通一站式处理机制,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且赔偿到位的交通肇事案件,公安机关移送后不诉处理。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262件1428人,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回复。落实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检察长接访73件。通过心理疏导、公开听证等形式,化解各类申诉信访案件24件,其中10年以上信访积案6件。加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凝聚化解合力,如三级检察机关和竹根滩镇党委政府联动,成功化解一起持续40余年的信访积案。大力推进司法救助,为32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1.3万元,与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会签加强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的意见帮助群众纾困解难,有效化解矛盾。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中的主导责任。2019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327件1817人,适用率75.9%,2021年达到87.8%,值班律师和辩护人参与率为100%,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2.5%。92.6%的刑事案件一审终审,上诉的人数只占到5.6%,极大减少了社会对抗,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办案中坚持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705件,速裁程序381件。其中,速裁案件最快3天内可以办结,庭审程序最快仅需10分钟。当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法治参谋,针对工程招标、城市房地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窨井盖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的监管难题,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0件,让检察建议成为社会治理中“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

积极投身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增强依法反腐合力。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3件47人,决定逮捕28件34人,起诉43件47人。先后办理湖北宜化集团原总经理助理李长红行贿、受贿、挪用资金案,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罗侃贪污、职务侵占案以及市自来水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陈绪荣受贿案,市汇桥担保公司原副董事长李远谦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贪腐犯罪。监察体制改革后,认真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自行侦查工作,立案侦查1件,起诉1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6条。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方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零容忍,起诉41人;另一方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捕38人,不诉42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56次,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41份20人顺利考上大学。联合相关单位建立涵盖办案、心理疏导、身体检查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4]机制和办案中心,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建立涉性侵害从业限制制度,对800余名教师和新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开展查询,着力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挡在“校门”外。邀请3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未检主题的检察公众开放日,提升未检工作社会关注度。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43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累计为80余万人次的师生和家长开展法治宣讲,赠送法治课件光碟4000余张,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四、聚焦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着力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我们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68人,起诉3513人。建立捕诉一体[5]办案机制和以“案-件比”[6]为核心的案件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审查起诉周期平均缩短4.4天,案件退查率降低27.1%。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4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94件,追捕123人、追诉176人。铺陈“人民至上”底色,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坚决予以检察加持,对属于正当防卫、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形的37人不予追究,伸张社会正义。严守法律底线,对于证据不足的231件案件依法不予逮捕、起诉,监督撤案25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等各类案件267件。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督促400余万元执行到位。对全市被剥夺政治权利的58名罪犯刑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开展清理“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收监执行罪犯12人。

以精准化监督的工作导向,持续做强民事检察。遵循“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都是民心、都有政治”的理念,对民事裁判结果提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办理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6件。针对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假官司”多发问题,办理虚假诉讼[7]案件6件,移送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线索8条。针对在一起涉黑案件中发现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被市法院采纳并裁定再审。

以案结事了政和的工作目标,持续做实行政检察。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实现“一手托两家”[8],办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3件。组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采取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1件。针对某广告公司和市交通运输局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积极走访调查,开展释法说理,促使广告公司主动整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行政权运行的权威和公定力

以公益守护者的工作追求,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4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95.6%的公益受损情形在诉前阶段得以解决。如针对汉江某段面存在违规经营摩托艇、卡丁车等娱乐设施和非法占地的问题,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履职,确保汉江堤防和河道安全。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造福一方”。对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30件。如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积极对市域内相关英烈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捍卫了英烈尊严。

五、聚焦筑牢检察发展根基,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把政治要求融入到监督办案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上级检察机关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案件20余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9]刀刃向内、决不手软,共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10]问题38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11],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的情形93件。深入开展“庸、软、懒、慢、粗”等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执行力建设等专项活动,确保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全面落实严的主基调。

坚持人才兴检。根据案件类型从优搭建办案组23个,推进办案团队建设制度化、长效化。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3000余人次。推行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采取专家讲授、实战演练、跟班办案等方式进行强化培训,干警精准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妥当把握政策的能力不断提升。今年,我院2名检察官分别获得全省公诉业务竞赛和控告申诉业务竞赛“办案能手”和“优秀个人”,1名检察官在全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中斩获“优胜辩手”称号,创历史最好成绩。

坚持科技强检。深入推进“1234”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运用。通过调度指挥中心指导远程提讯和公益诉讼室外无人机调查取证150余次,利用“人脸识别+信息分析”的智能辨别系统、高清扫描仪协助办理信访案件500余件。依托未成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普法机器人、全息影像为600余名学生现场说法。积极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智能违法识别系统和办案工作区建设,为检察工作品质提升插上“科技翅膀”、打造“数字引擎”。

六、聚焦提升检察公信力,着力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先后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工作情况10余次。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办案质量评查,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认真梳理各级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100余条,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全部按期进行回复。自觉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检察权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举办检察公众开放日、检察宣传周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代表6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触检察脉动,面对面交流意见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800余人次,参与监督案件436件,不仅包括所有类型的案件,还创造性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活动,真正做到监督全方位、全覆盖。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73件,法律文书2340份,重大案件信息529条,向社会发布检察动态6000余条,每月向社会公开主要办案数据。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组织案件公开听证300余次,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析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使检察办案更阳光、更透明。

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依然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服务潜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到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面对新时代的形势和任务,检察队伍人才短缺、能力不足等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时代检察机关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市检察院将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绘就的潜江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以矢志于通过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情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爱民情怀,扎实践行初心使命,更加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传承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把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抓得更实,在检察办案中坚定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在保障潜江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担当。紧紧围绕“1155”发展战略目标,“一城三区”城市发展布局,“4+1”现代产业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潜江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注重协调推进,在提升法律监督品质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积极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在加大传统领域[12]办案力度的同时,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在推动转型升级上开创新局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办案组织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明责、履责、追责制度体系。用好检察业绩考评,深入推进检务管理智能化信息化,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检察“生产力”。

五是坚持夯实基础,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再上新台阶。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树立“拼、抢、实”的作风,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庸、软、懒、慢、粗”等问题,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砥砺初心接续奋斗,意气风发开创未来。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始终保持奋斗者的姿态和追梦人的毅力,忠诚于党为民爱民,崇尚法治赤诚奉献,担当作为与时俱进,爱岗敬业力求极致,为潜江全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以更优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