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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3-01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城乡一体,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和市八届人大各项会议决议,忠实履职、砥砺奋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坚持主动服务大局,着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市委决策,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的进展。着力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鄂检十条[1]持续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主动加强与企业和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正、副检察长带队走访非公企业30余次、工商联代表36人次,召开座谈会18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批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4066人,起诉4061全力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0人。

  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新的突破。紧扣绿色发展主题,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单位、村居开展调研走访,宣传法律政策,摸排案件线索;对6起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跟踪监督,批准逮捕66人,监督立案33人,起诉46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人。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大力支持渔政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探索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退耕还林等生态修复措施,加大对森林、水源、土地等生态资源的利用开发保护力度。

  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作出新的贡献。大力开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抽查行政处罚卷宗40余册,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讨论4次,引导行政机关调查取证2次,解读行政法条涵义6次,监督立案22人。深入查办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紧盯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流向,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4人。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依法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批捕15人。聚焦扶贫攻坚,深入熊口镇马场村、郭湾村开展结对帮扶,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慰问,积极宣讲法律政策;加大资金帮扶力度,本院出资和积极协调汉江分院出资30余万元,援建通村公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二、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司法办案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身平安潜江、法治潜江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95423人,批捕239344,不捕5679人;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542752人,提起公诉442610人,不起诉2426人,移送汉江分院审查起诉死、缓、无案件828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两抢一盗[2]犯罪嫌疑人81人,严重暴力犯罪、涉毒犯罪嫌疑人106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26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9222人,办理交办案件3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着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13人,批捕7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30人,起诉1019人,落实法律救助9人,开展社会调查14次,深入学校、农村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专项法制宣传5次;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潜江市东颢制衣有限公司、市职业教育中心分别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中心、青少年观护基地和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切实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感化。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守土有责的政治担当,克服收摊子的思想,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以昂扬的精神、过硬的作风、突出的业绩支持改革,确保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11,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7加大大要案件查办力度,先后查办了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原主任高某某(副处级)受贿案,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原水利站站长秦某某(正科级)挪用公款案,潜江市公安局原网监支队支队长王某某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案件查办力度,查办港系统案件33人。加大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开展预防调查2次、预防咨询60,发送检察建议5份,开展典型案例分析4次、法制宣传、警示教育9次,提供犯罪档案查询1474次,录入职务犯罪、行贿犯罪档案85件;在中国潜江生态龙虾城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预防,联合市邮政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3]活动,联合荆门检察机关在潜枣高速公路重点工程领域开展专项预防。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集中精力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扎实开展四项清理[4]工作,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助推改革顺利完成。

  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3件,其中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3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2件,公安机关主动撤案12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9人,追诉漏犯42人,追诉漏罪11件,书面监督纠正违法19件次。强化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实体和程序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99人,启动法律监督调查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检察建议18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7件,羁押期限审查案件4件,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55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71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1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件。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件,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件。

  三、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筑牢发展根基

  紧紧围绕队伍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文化一流、服务一流、保障一流的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奋力打造一流检察机关。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力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刘明刚案件警示教育和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家庭助廉等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工作要点和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细化任务,推动责任落地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纠正四风,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洁提醒短信80余期,加大执纪监督,开展各类廉政谈话29人;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案件质量流程监控409件,评查案件525件次。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提高担当勇气、提高落实速度活动,利用检察官会议、部门工作会议等形式,每周组织业务技能讲评;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工作要点,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共培训检察人员1176人次。

  深化检察改革。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照检察官权限清单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要求,入额院领导根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轮流分案,承担侦查、讯问、出庭等一线办案任务,共办理各类案件81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5]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取得新的突破,完成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引导,严格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断提升举证、质证、询问证人及辩论能力。探索开展对刑事侦查活动及审判活动监督,延伸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触角,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检察官办公室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检务保障,紧紧依靠市委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广泛调研,充分论证,部门预算上划基数实现较大额度增长;积极改善办公办案环境,办公楼修缮工程按期启动;推动科技强检,按照规定和程序分期分批更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开展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精心打造形式多样,具有特色检察的文化载体,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形成引领检察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营造积极向上的检察人文环境。实施精细管理,推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人性化管理,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水平,提升检察干警的幸福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建立完善接受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开展跟踪督办,以真重视、真落实、真推进、真创新推动整改。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高度重视评查意见,实行对账销号、逐案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走访人大代表60人次,邀请实地参观12人次。认真梳理分析2013-2017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撰写《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及时呈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审阅。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与市政协召开联席会议,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寻求广泛支持。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职务犯罪案件跟踪回访,开展执法评查、案件公开审查、征求意见、庭审观摩等活动104人次,开展案件评议911人。举办公众开放日”2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49人次走进检察机关。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推行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39件次,公开法律文书39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条。依托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平台发表宣传报道813篇,其中省级媒体采用682篇次,市级媒体采用88篇次;推送微博316条,发送微信127期,其中省检察院转发12期,分院转发10期,拥有微信粉丝近3000个,潜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跻身全国排行榜。

  各位代表,2017年以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控申接待室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驻所检察室是汉江检察机关唯一被最高检评定的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内设机构获上级各类表彰15次;检察干警4人次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15人次获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和市委、市政府表彰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发展点滴进步,凝聚关怀厚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办案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四是检察文化和现代科技,在检察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和深度融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18年,我院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服务发展大局为根本,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检察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提升工作品质,争创一流检察机关,努力为潜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学思践悟,把牢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工作,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确立检察工作新目标,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是服务大局,增强工作实效。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特点,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潜江建设。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专项案件的法律监督,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全面履职,强化诉讼监督。全面贯彻新时代依法治国要求,努力提高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能力。深化两法衔接[6]工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真研究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措施,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深化改革,提升发展潜力。全面贯彻新时代深化改革要求,努力提高检察改革实效。深化推进各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生根。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改革,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着力保护好绿水青山。

  五是固本强基,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确保队伍政治过硬。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提升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使命激发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不负重托,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我市全面开启城乡一体,走在前列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相关用语说明

  [1]“鄂检十条:是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2]“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3]“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将邮政部门资源优势和检察机关专业预防优势有机融合,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网上网下全覆盖。

  [4]“四项清理:是指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久立未决案件、强制措施适用和涉案财物进行清查。

  [5]公益诉讼:是指经检察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6]“两法衔接:是指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纠、渎职违纪等问题而形成的凝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制度,简称两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