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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6-02-01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0日在潜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少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就2015年检察工作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严格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工作职责,强力推动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市“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履行批捕、起诉和信访稳控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将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服务第一要务的基本手段抓牢抓实,全力助推平安建设。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2件32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9件293人,不捕23件3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37件726人,经审查起诉418件516人,不起诉6件6人,呈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的死、缓、无案件10件46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2件232人,均已依法依规办理。

  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168人,提起公诉183人。对重大刑事案件坚持专班办理,实行提前介入,实施引导侦查取证106件次。

  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依法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依据合法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以无社会危险性对17人作出不捕处理,公诉环节依法启动刑事和解程序10件。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统筹解决、依法解决信访群众及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18万元。在办案中积极树立建设性司法理念,针对危险驾驶案高发现状,协商法院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在驾校举办巡回式公开法庭,将庭审观摩列入考驾照的“必修课”,教育群众远离酒驾,珍视安全。

  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根据省院部署,我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16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试点单位之一。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创新构建“捕、诉、监、防”“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先后增设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出台《关于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研究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特殊规定并细化落实机制;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面向社会招募建立 “特殊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档案库”、“心理咨询师档案库”、“合适成年人档案库”,对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帮教;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检校协作共建意见》,并选择与潜江中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两所学校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共同开展“零犯罪校园”创建工作。共办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6人,审查起诉1件2人,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1人做出不起诉决定。相关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办理的在校学生李某盗窃案被分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

  二、充分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着力健全预防机制。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9件31人(大案29件31人,要案7件7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9人。

  加大办案力度。紧扣查办大要案件加力度,不断加强与市纪委协作配合,先后查办了周矶管理区原党委书记魏友山(副处级)、邓清平(副处级)受贿案,潜江市浩口原种场原党委书记熊道福(副处级)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紧扣查办行贿案件加力度,全年查办行贿7人,涉案金额累计280余万元。紧扣突破行业领域加力度,围绕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行业领域反映的问题展开系统分析,成功查办贪污、挪用案件12件12人。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职务犯罪。

  强化预防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强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诉讼违法预防“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全年开展预防调查3次,预防咨询30次,提供犯罪档案查询919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2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近3000人。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一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对已判决生效的行贿犯罪录入行贿犯罪档案6件。

  三、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平公正

  严格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按照省院部署扎实推动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进程,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0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8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犯20人,追诉漏罪8起。认真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监督移送生产假药案2件。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次。进一步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全省三级(省、市、县)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将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全部纳入平台网络,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69件,全年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6起案件线索全部依据网络信息分析所得,公安机关全部立案。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对所有提起公诉案件均提出书面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开展法律监督调查10件次,提请抗诉4件6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2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30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4件。着力加强监督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监督4件次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2人。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监管违法现象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与市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中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次、狱情分析会4次。5月份在全市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着力加强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依据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查办受贿案1件1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要坚持了以下几点: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我们迅速将省委、省院部署及我院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为推动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基础。实践证明,党的领导从根本上确保了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监督不动摇。坚持就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积极争取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先后向市人大汇报了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我院2015年工作要点、民事行政及监所检察工作,主动接受市人大组织开展的办案质量检查,严格按照市人大意见抓好工作整改。同时,我们还通过集中走访人大代表、举办“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归纳,逐一进行整改,促进检察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在执法办案外部监督中,我们积极适应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42人次,对纳入监督范围的1起案件,报请分院启动了监督评议程序。大力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62条,公开法律文书21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着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紧紧围绕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保障重点,2次组织律师及相关方面人员公开听证,听取对个案和司法办案整体情况的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

  强化规范司法不动摇。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中,我们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在问题查摆过程中,我们坚持对照上级文件逐项查、对照法律法规逐条查、对照业务软件逐案查、对照社会各界意见逐个查的措施,初步查摆出问题18条,涉及司法程序、司法作风、司法素能、司法理念四个大的方面。对查摆出的问题,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提出三项整改要求:以激励引导为抓手促教育、以完善机制为抓手促规范、以强化问责为抓手促执行。通过专项整治,干警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程序更趋严格,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

  深化改革创新不动摇。在巩固已有改革措施及成效的基础上,下半年以来集中全力抓好全省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快速动员,凝聚改革共识。10月10日省委组织召开全省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院迅速反应,于10月13日专题向市委、市人大报告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措施,张桂华书记明确要求我院从政治高度出发,以严之又严的部署、实之又实的措施、紧之又紧的进度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10月16日全院召开动员大会,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若干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营造内外氛围,干警思想迅速统一,改革共识迅速凝聚。二是稳妥推进,凝聚改革合力。先后派员参加省院组织的培训会议,出台相关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扎实组织开展笔试、考核等各环节工作。截至12月23日,我院首次确定拟计入员额的检察官已通过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确认。三是统筹规划,确保改革与日常工作双优双促。严格遵循省委李鸿忠书记提出的改革要做到“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的要求,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反复强调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岁末年初的补差、冲刺,为2016年工作起步及早谋划,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改革工作初战告捷,干警思想状态稳定,全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狠抓队伍建设不动摇。在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中,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努力反“四风”、转作风、促进廉政勤政;班子全体成员和普通党员干警一对一交心谈心,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专题研学及讲党课活动,抓好对照检查,公示整改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业务能力建设中,强化岗位“练”、“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13期,岗位技能培训5期,组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7次,并持续开展法律文书评比、业务技能讲评、疑难案例网上竞答等活动;持续深化“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选派4名优秀青年干警参与汉江检察机关内部人才交流,组织青年干警到竹根滩镇敬老院开展“关爱夕阳”活动并捐赠电视2台及相关生活用品,组建辩论队参加全市“青年倡廉”辩论赛并获得良好成绩;强力推动科技强检,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全面推行,检察办公办案全面实现网上流转,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程顺利通过省保密局测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一年来,因为作风扎实过硬、司法办案业绩突出,我院1个内设机构被团省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检察干警11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经办的7起案件分别入选省院、分院“十佳精品案件”,我院再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及全体与会代表监督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回顾2015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监督力度以及查办大要案力度离人民群众和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再加力度、再强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关键时段,把司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抓紧抓实,进一步彰显服务大局实效。二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及信访稳控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及其他多发性、暴力性犯罪。健全检察工作的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体系,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各个环节。三是认真履行惩防腐败职能,努力推动反腐倡廉。进一步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和“系统抓、抓系统”的优势,力争突破新的办案领域,提升大要案办案力度和办案水平,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四是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在全面规范和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各环节监督的基础上,重点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在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土地出让等领域加大监督力度,探索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五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深化机制创新。积极适应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稳步推动改革的后续任务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扎实苦干,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