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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5-03-02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月在潜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少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就2014年检察工作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助推“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积极投身平安创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控申检察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733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42313人,不捕3149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案件501662人,经审查起诉408520人,不起诉1315人,报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1220人,并根据指定管辖移送其他院22人。

  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162人,提起公诉230人;针对“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批捕4667人,起诉5876人。对重大刑事案件坚持专班办理,实行提前介入,刑检部门实施引导侦查取证146162人,确保快捕快诉。

  坚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依据合法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以无社会危险性对36人作出不捕处理,对在法院审判环节达成和解协议的40起交通肇事案和故意伤害案,依法进行了监督。

  健全未成年人案件专办机制。根据省院部署,我院被确定为全省16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试点单位之一。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出台了《关于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未检科工作职责及办案程序等。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面向社会招募建立 “特殊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档案库”、“心理咨询师档案库”,对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帮教。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检校协作共建意见》,并选择与潜江中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两所学校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共同开展“零犯罪校园”创建工作。一年来,未检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15人,受理审查起诉1220人,不起诉并开展帮教11人,帮助申请司法救济1人。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院、分院的充分肯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共立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426人,其中大要案2224人;立办渎职侵权案件77人,办案规模效应和质量均得到进一步提升。

  紧扣反腐重点抓办案。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始终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处重点,加大与纪委的协作配合力度,深挖案件线索,不断求得新突破。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根据市纪委移交的园林办事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出纳王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线索后,查办了涉农资金管理领域案件56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突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市经信委主任张某等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人,立案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人。三是突出查办行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对林业系统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共立案查办涉及三个国有林场等林业系统案件1213人。一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职务犯罪。

  紧扣社会热点抓办案。2013年底,东方花苑项目违建被电视媒体曝光后,我们围绕其中的渎职犯罪线索介入侦查,反渎、反贪、刑检、技术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展开工作,成功锁定了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这4人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去年4月、6月,反渎局还联合技术科对我市发生的两起市公安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开枪击毙歹徒的事件分别进行了专项调查。尤其是针对浩口三小突发绑架人质案,我院反应迅速、及时介入、快速取证,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不立案决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并协助相关单位对有关当事人释放出的正能量予以点赞,有效消除了社会舆论质疑,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公安干警依法履职权益。

  紧扣打防并举抓预防。认真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建议”的预防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完成了2013年预防年度报告;开展预防调查3次,预防咨询30次,提供犯罪档案查询768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2场,受教育干部群众近2600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录入已判决生效行贿犯罪档案3件;以荆潜高速公路工程为重点,对全市工程项目开展跟踪预防,并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机制。

  三、努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严格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14人,追捕漏犯22人,追诉漏犯39人,追诉漏罪20起,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积极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5件27人。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市政府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与本市17个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关于建立市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协议》,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去年10月,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就“两法衔接”工作经验作了典型发言。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对所有提起公诉案件均提出书面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份,针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诉46人,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38件,占提起公诉案件的33.82%。针对修改后的刑诉法要求,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辩护权保障机制、逮捕措施监督机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机制等,充分保障法律的贯彻落实。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组织开展审判程序监督18件,执行程序监督18件,不服裁判结果监督2件,已向分院提请抗诉;在行政检察监督中,办理非诉行政执行监督13件,不服裁判结果监督1件,已向分院提请抗诉。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市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中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狱情分析会3次,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8次,并在去年4月及时发现一起在押嫌疑人在监管场所内致人轻伤案件,迅速移交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去年年初,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看守所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察活动,5月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8月在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就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作了典型发言。去年年底,我院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要坚持了以下几点: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检察执法办案稳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日益提升、改进。党的领导从根本上确保了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监督不动摇。坚持就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积极争取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去年年初,我们向市人大汇报了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我院2014年工作要点,6月份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了2013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并根据《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作了自查整改报告。同时,我们还通过集中走访人大代表、举办“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归纳,逐一进行整改,促进检察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在执法办案外部监督中,我们积极适应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210人次,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427人。大力推行案件信息公开,目前已公开法律文书1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00余条,通过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狠抓队伍建设不动摇。在思想政治建设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总抓手努力反“四风”、转作风、促进廉政勤政,班子全体成员和普通党员干警一对一交心谈心,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开好民主生活会,抓好对照检查,公示整改措施,以严肃的态度、规范的程序和扎实的措施得到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在业务能力建设中,深入开展“青年干警成长工程”,着力打造团队学习、交流互动、岗位练赛、文体活动、跨部门锻炼和评价使用六个平台;强化岗位“练”、“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5期,岗位技能培训2期,组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11次,并组织法律文书评比、业务技能讲评、疑难案例网上竞答等活动。在队伍管理方面,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及“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活动,一年来,未发生检察干警违纪违法事件。

  强化规范执法不动摇。建强硬件促规范,建成了以录音录像、审讯、远程侦查指挥为一体的侦查指挥办案区和看守所审讯室,在落实“强制物理隔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双区域双通道等基建布局的同时,通过光纤将讯问询问现场与机关局域网和三级专线网进行互联并确保24小时开机。优化流程促规范,按省院“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的要求落实案件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能,持续强化案件集中管理,就案件审理时限、羁押期限预警124件次,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审结,未出现超期审结案件或违法办案的情况;同时设立了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全年依法接待律师咨询80人次,复印相关卷宗资料90余份。专项治理促规范,组织开展了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及对冤假错案、久押不绝、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涉黑涉恶等四个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规范执法意识。

  深化改革创新不动摇。大力巩固“片区检察官”制度,将全市所有公安派出所划区分片由检察官挂点包干,向当地群众公布片区检察官联系方式和主要职能,监督派出所“另案处理”和“犯罪在逃”案件22件22人,监督逮捕案件执行情况及变更强制措施2人。大力深化主办检察官责任制改革,依照省院“五个一”要求,在相关业务部门聘任主办检察官29名,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规定流程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了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较好地确保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结账优胜单位”;控申科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先后有7个科室获得省院、分院“先进科(处)室”及全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有28人次获得省院、分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及全体与会代表监督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回顾2014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工作发展尚不平衡,部门与部门、干警与干警的工作业绩、效率、效果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对有些领域的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少案多的矛盾仍然突出,规范执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市人大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统筹抓好检察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平安社会、法治社会建设,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强化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和“系统抓、抓系统”的优势,力争突破新的办案领域,提升大要案办案力度和办案水平,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检察改革创新,探索完善检察组织体系及其运行机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进一步强化主办检察官责任制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奠定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扎实苦干,为实现潜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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